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指标226名。招聘岗位分为一类岗位和二类岗位。慈溪中学的招聘岗位为一类岗位,招聘指标为7名(招聘岗位、招聘指标等详见附件1)。其他招聘岗位为二类岗位,其中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174名,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幼儿园)45名(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招聘指标等详见附件2)。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同期年度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能够轻松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⑶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⑷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⑸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能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7.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毕业生须经企业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与慈溪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但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报考一类岗位的人能兼报二类岗位,但一类岗位或二类岗位中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同一类别岗位中同时选择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户籍范围、任职资格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⑴宁波市户籍(含高考时宁波市学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其中,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含高考时浙江学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
⑴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退伍军人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生。
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⑷2024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除2024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外)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⑸2024年毕业生须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其他人员报考高中和初中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其中报考小学心理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为心理学相关专业;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为小学全科。报考初中体育与健康B(篮球方向)、小学体育与健康C(足球方向)岗位的,还须获得相应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小学体育与健康B限退伍军人报考。
⑹退役军人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报名时暂不需要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报名者请填写《慈溪市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一类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于4月19日上午10时前发送到报名邮箱。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⑶报考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5)规定,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资格审核。
⑷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经资格审核检查,合乎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经现场确认,不受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限制,可立即进入复试环节,并单独考核。
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9时—4月19日上午9时,登录慈溪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电子设备),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做好报名工作(报考岗位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4月19日上午9时后可登录慈溪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打印《慈溪市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二类岗位报名登记表》。
4月21日确认对象为:报考语文(含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和岗位,下同)、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全科岗位的人员;
4月22日确认对象为:报考幼儿园、数学、社会、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心理学岗位的人员。
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在相应的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报考岗位和确认日期不一致的不接受现场确认。因确认材料不齐或其他原因错过相应岗位现场确认时间的,不再接受现场确认。
②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慈溪市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二类岗位报名登记表》进入确认场地。其他人员(含报考非当天确认岗位的人员)谢绝进入。
③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在确认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现场确认不能改报。
⑤经资格审核检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①《慈溪市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二类岗位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示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非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③不同类别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Ⅰ.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网签证明、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Ⅱ.非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的高中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
Ⅲ.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Ⅳ.凭学籍地报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凭退伍军人身份报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初中体育与健康B(篮球方向)、小学体育与健康C(足球方向)的还须提供相应项目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2024年4月23日下午5时至4月24日下午2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浙里办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公共支付查询并缴纳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逾期未缴纳考务费或考务费缴纳不成功的,现场确认无效。
考务费缴纳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3时开始,登录慈溪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一定参加由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
⑵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⑴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
⑵复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⑷面试方式为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学科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相关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15分钟;高中体育的面试方式为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作不合格。
⑸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60%与笔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参加业务考试时,报考人员一定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件(两者缺一不可)。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本学科专业相关知识、教材教法等,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27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笔试科目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笔试成绩合格分最低不低于51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招聘指标数在4至10名的岗位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招聘指标数在10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3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人员。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招聘指标男女分列的岗位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面试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经审核因不具备报考条件而取消报考资格的,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是采用试讲形式。面试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按要求做试讲。面试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有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成绩60分以下的面试不合格。
幼儿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学科面试时加试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划定技能测试合格分,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技能测试合格分;若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技能测试合格分,但合格分最低不低于51分。技能测试合格分以下的面试不合格。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用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抽签确定选择拟聘用单位的次序。其中,心理学岗位招聘指标若核减或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少于招聘指标的,市教育局将根据心理学教师配置的急需程度在原招聘单位中调整招聘单位。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或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拟聘用的2024年毕业生(含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下同)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研究生不能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伍军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4年7月2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聘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7.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的,与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流动到民办学校后,按照《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浙教人〔2018〕32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建议》(慈政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管理。
8.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同全日制2024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进行报名,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9.被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周巷镇所属学校或慈溪中学、慈溪市龙山中学、慈溪市观城中学、慈溪市周巷中学、慈溪市周巷职业高级中学、慈溪技师学院聘用的,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1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1.对有与聘用单位领导干部系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12.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其他证件均不能替代),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和体检。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13.本次招聘所有的环节时间紧凑,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慈溪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慈溪教育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缺考等情况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4.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5.慈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慈溪市教育局咨询电话,慈溪中学咨询电话。上述电话请在上班时间联系。
1.慈溪市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一类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户籍范围、任职资格等要求表